关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及市级“五好”基层党组织拟申报对象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5-04-14 阅读:164
根据毕节市委党建办《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毕党建办发〔2015〕3号)要求及申报条件,经各级党组织推荐,现将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及“五好”基层党组织拟申报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市先进党组(党委)拟申报对象
1.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
2.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3.威宁自治县直属机关党委
4.威宁自治县林业局党组
二、市级“五好”基层党组织拟申报对象
1.威宁自治县炉山镇党委
2.威宁自治县小海镇党委
3.威宁自治县盐仓镇党委
4.威宁自治县炉山镇艳红桃专业合作社党支部
5.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银龙社区党支部
6.威宁自治县黑石头镇采基村党支部
7.威宁自治县纪委党支部
8.威宁自治县五里岗街道棒木社区党支部
9.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党支部
10.威宁自治县迤那镇中心村支部
11.威宁自治县政法委党支部
12.威宁自治县东风镇格书村党支部
13.威宁自治县岔河乡金钟社区党支部
14.威宁自治县小海镇响水村党支部
公示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17日。在此期间,如对申报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当面反映等方式与县委党建办联系。电话:(0857)6232333、6231149(传真)。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