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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转让声明
作者: 时间:2015-05-06 阅读:150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魏元春 (身份证号:522401198212222931)自愿将其出租车(车牌号:贵FU7203)一辆的经营权(运营资格证编号:0807000100)及该车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沈国敏(身份证号:522427197312143826),转让金额:叁万贰仟元(¥32000.00)整。特此声明。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