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房产事业局关于房屋预先登记证补发公告 公告专字(2015)12号
作者: 时间:2015-05-11 阅读:165
据房屋预告产权人熊艳菊到本局申报,其坐落于威宁县草海镇阳光大道金岭南湾3栋2单元14层4号的房屋预先登记证遗失。证号威房预草海镇字第Y1403348号。特予以公告,本公告7日内无异议,本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新补发权属证书,原房屋预告登记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威宁县房产事业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