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2-06-13

县纪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作者:张志会 时间:2012-06-13 阅读:383


  本报讯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制度,从四个方面明确了接访程序,以此推动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创新社会管理,巩固和深化“三访”成果,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利益。
  明确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的时间和范围。信访室在每周一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当周领导接访的时间,如当班领导因故不能参加接访的,由该班次接访领导自行协调其他班次领导接访,并告知信访室。接访范围以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为主要接访内容。
  明确接访原则。接访坚持公开透明、分级负责、跟踪督促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办理,“谁接访、谁督促、谁化解”的原则,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进行。
  明确包案办结制度。对信访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能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做出批示和安排,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根据领导批示,由信访室将信访事项交办到责任单位进行处理;逾期未办结的,实行分管领导包案,责成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明确督办责任和内容。对领导干部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由信访室采取电话、发函、现场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办。
  (张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