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作者: 时间:2015-05-28 阅读:146
根据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15〕5号文件精神,为正确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切实做好我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水平,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检查范围和重点。经财政局研究决定,开展对威宁县草海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威宁县南方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威宁县长江职业技术学校、威宁县黑石头镇人民政府、威宁县麻乍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会计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日常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私设“账外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
从2015年5月11日至10月11日,对以上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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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财政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