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5-06-24 阅读:186
本报讯(通讯员 李际龙) 今年以来,威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采取个人自筹70元、财政补助380元的标准统筹资金,按照“住院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大病补偿”的模式,确保住院补偿比例县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达85 %,县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县医院)或未定级的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达75%;市内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达65 %;省内市外经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类8000元以内达50%,8000元以上达60%;二类8000元以内达50%,8000元以上达60%;省外经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类8000元以内达50%,8000元以上达60%;二类8000元以内达50%,8000元以上达60%。
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龙头,破解“以药养医”困局。实行管办分开,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对县城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功能种类实行统一规划,对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实行统一准入,对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进行统一监管。实行政事分开,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全县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作用和农村三级网络的龙头作用,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等,突出医疗质量和服务流程。实行医药分开,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基本药物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即医院因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收入,由县政府补偿30%、价格调整弥补70%,并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因需设岗、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以县级医院的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考核核心内容,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着力在破除以药养医、发展社会办医等方面取得突破。
以基本药物制度为纲领,打造“阳光就医”平台。继续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做到药物网上采购率达100%、基药使用率达100%、基药零差率销售达100%的“三个100%”,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引导合理用药。推行医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行为。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质工程建设,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村医培训,稳定和优化医疗队伍,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农合报销范围。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政策,不断提高医院职工和村医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带动乡村一体化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顺利推行。
以分级诊疗为载体,保障人民健康福祉。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基层首诊、分层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推行试点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院办院管”和组建实质性医疗集团等模式,形成具有利益纽带的联合体。县级公立医院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基层医疗机构向协作的上级医院转诊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转诊者实行连续性管理,追踪问效,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合理利用优势资源,实现无缝隙转诊,着力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乡镇”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