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督查组到威宁督查
作者:岳刚 时间:2015-06-26 阅读:189
本报讯(记者 岳刚) 6月24日,市林业局局长彭华昌、副局长高守荣等组成毕节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督查组到威宁督查指导“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并召开督查汇报工作会议。自治县委副书记冯兴忠主持会议,自治县政协副主席陈兴志、陈朝昀参加会议。
会上,彭华昌指出,威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工作启动快,摸底调查工作扎实,但还存在工作推进速度缓慢,村支两委的组织还有待加强,一些乡镇有重建轻管对已建好的基础设施没有充分利用,仍有乱搭乱建现象,体制机制创新还需要加强等问题。要让集中建房搬来住得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有利资源,统筹规划,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要集中连片发展主导产业,及时开展村庄整治,强化示范带动引领,进一步加强联系联络。要及时搞好村镇集中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房前屋后发展一些庭院经济,让百姓增产增收。
冯兴忠就落实督查组要求及上级要求向全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提出了“七个到位”要求:认识要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毕委[2015]26号文件和全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市委书记陈志刚的重要指示精神;机构人员要到位,及时组建办公机构,充实办公人员,进一步明确完善职能机构,保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有机构、有人员去抓、有序开展、高效推进;摸底排查要到位,摸清“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现实的机制,结合实际,分清情况,在原来的基础上提升档次,丰富内容;宣传发动要到位,再安排、再发动,再部署,“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要和土坯房改造相结合;规划编制要到位,以规划为引领,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按照“依山傍水、显山露水,亮出田园风光”的要求,合理选择示范创建点,达到与生态旅游、美丽乡村、扶贫开发相结合;重点工作要到位,围绕“富、学、乐、美”主基线,着力推进“路、水、房、电、讯、寨”六项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增强群众自治能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体创建内涵;保障措施要到位,涉及单位或部门要明确目标,各司其职,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会上,县住建局、生态办、水务局汇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县国土局、林业局、规划局、住建局、生态办、水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