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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威宁多举措加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管理

作者:胡涛 时间:2015-06-26 阅读:170


   本报讯(通讯员 胡涛) 近日,威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兜底工作,严守底线,确保全县留守儿童、孤残人员、困境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的衣食住行及各方面生活得到保障,切实推进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彻底发现、排除存在悲剧隐患”地毯式拉网排查。经初步排查统计,全县现有留守儿童28142名,纳入保障范围未成年人37706人,孤儿1008人,残疾人9.8万人,其中贫困残疾人3.2万人(纳入精准扶贫残疾人1.5万人,重度残疾人1.8万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13312人,留守残疾儿童486人),空巢老人2417人。针对排查出的对象逐一建档立卡,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困境儿童、孤残儿童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生活动态、学习状况、生活状况等信息。 
  坚持动态管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以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及空巢老人为重点,坚持低保政策底线,做到“应保尽保”,并对在校学生增发20%的低保资金。发放一季度城镇低保金358.4万元,保障城镇3139户5875人;农村低保金4552万元,保障农村64894户169719人;医疗救助金76.1万元,救助300户;临时救助金45万元,救助104户,其中急难救助金35万元,救助28人(次);农村五保供养金182.7万元,供养4299人。县级财政预算社会救助工作经费93万元,省民政厅绩效考核工作奖励经费7万元已经到位。 
  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及家庭美德教育。村(居、社区)把家庭监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内容约束监护人,实行村干部包村、包组制度,加强村民对儿童监护和教育。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弘扬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促使外出民工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民工,采取司法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对领取孤残儿童救济救助资金但不履行监护人责任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家庭第一监护责任落实到位。全县目前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42774人、五保老人4279人。 
  完善发现报告制度,强化救助硬件建设。县级救助站、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及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无条件接收村(居)民、各联动单位发来的救助信息。夯实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设施建设,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县内支持相结合建设100张床位的威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威宁自治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任务,今年可投入使用。积极争取救助接送设施设备,目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已拨付16万元救助专用车购置款,救助站购买了1台照相机供救助专用。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公安警务室、网格工作室挂牌成立救助点,今年以来救助站接送流浪孩子回家22名。 
  多措并举,保障孤残人员正常生活、就业、创业。威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现已完成主体建设任务,力争在今年内投入使用。本年上半年投入69.5万元在全县残疾人中扶持44户自主创业就业,推荐有劳动力并有就业意愿的40名残疾人到五里岗工业园区东方鞋业有限公司就业,目前准备进厂工作的残疾人已有15名。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全县已完成调查数37459户,入户调查数35731户,入户调查率为95.3%。并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录入系统,录入38840人,录入率100%。威宁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工程已基本竣工,将尽快投入使用;实施“七彩梦行动计划”、省重点康复工程等项目,完成听力言语训练12人,智力残疾康复训练27人,肢残矫治手术12人,假肢装配10例(其中大腿假肢5例、小腿5例),为50名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30名免费住院治疗;自筹4.2万资金,购买轮椅100台,免费为重度残疾人发放30台;输送1名盲人参加第二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选拔赛,输送1名盲人参加第五届全国残疾人技能选拔赛;在全县开展肢残矫治手术对象筛查,对全县410名对象进行筛查。2014年,我县获得中央和省下达的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资金197万已到位。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确保救助有门。全面普及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空巢老人参合率达100%。针对空巢老人、孤残儿童特殊病种,实行全部免费救助;针对特殊困难留守儿童启动“急救难”救助机制,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问题,重大病例采取特殊救济措施,最高救助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