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事业单位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显成效
作者:母昌柏 时间:2015-07-31 阅读:216
本报讯(通讯员 母昌柏) 近日,笔者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获悉,威宁已全面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开办资金验资制度,认真执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成效显著。
年初以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结合2014年度实地核查工作和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告公示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文件,向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宣传两项改革的有关要求。同时,通过电话、网络、上门服务等方式督促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申报年度报告公示和提交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按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查,保证申报材料齐全有效。年度报告复核通过后,在“威宁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公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
据了解,今年是威宁全面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制度有关规定第一年,通过实施两项改革工作,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效能,简化了办理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程序。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填报项目减少近一半,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审查时间由原来的1-3月集中年检时间审查变为全年审查。审查模式由原来“受理”、“审核”、“核准”三级审查改为仅“受理”一级审查,登记事项的时间较以往明显缩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从1年延长到5年,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在证书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开办资金登记不再需要中介机构出具验资报告,节省了事业单位的验资支出,降低运行成本。年度报告公示后,扩大了对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的监督范围,为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监督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