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全面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作者:刘勇 时间:2015-07-31 阅读:174
本报讯(通讯员 刘勇) 从今年7月起,威宁全面推进建筑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在摸清本县施工企业数量构成、人员结构等情况下,做到应保尽保。
据了解,从7月起,威宁人社、住建、安监、交通、水利、总工会等部门计划利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其中,2015年将新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按规定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在巩固各项目参保的基础上,80%以上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全部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在县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企业都应依法为包括固定管理人员、自有人员及其他务工人员均要实名制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筑项目包括交通、水利、铁路等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