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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2

人大执法检查组到中水等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作者:李文彦 时间:2015-08-12 阅读:195


   本报讯(通讯员 李文彦) 8月4日至6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梅带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中水、石门、大街、斗古等乡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每到一个乡镇,检查组都深入到乡镇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妇联、学校和留守儿童家中,实地了解监护人履行职责、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保障、社会保障、司法救助、惩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留守儿童保护管理等有关情况。同时,还通过走访群众、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详细检查有关情况,并认真听取乡镇人民政府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中,王梅强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体现,是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同步小康的需要,更是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全县各级组织和人民团体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种合法权利。
  在石门乡,王梅还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