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三个三”改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5-09-08 阅读:195
本报讯(通讯员 李际龙) 今年来,威宁以解决群众最期盼、最急需的民生问题为出发点,把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组织人员进行精准摸底,采取抓三转、攻三特、把三关的“三个三”改革举措,强力推进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全县农村“最后一公里”饮水安全,早日让群众喝上健康水、放心水。
★★抓三转,促变化
转思路。将过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先易后难”转变为“先难后易、先急后缓”的建设思路,本着“先雪中送炭、后锦上添花,先急后缓、先难后易”的原则,一个点一个点地编制方案。方案力求简单明了、精练实用,只需说明基本情况、建设措施,列清投资概算和绘制工程示意图,做到效益最大,投资最省。
转方式。将过去由县水务局一家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式转变为由乡镇(街道)作为主体来抓,依靠全民来抓。各乡镇(街道)根据摸底调查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先农村后城镇、先生活后生产”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第一步主要解决居住在边远贫困地区,水源极度缺乏,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十分困难的村组和农户;第二步主要解决农村集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不足造成集镇居民饮水困难问题,重点解决水资源条件较差、集镇供水设施简陋、集镇人口增长较快的小城镇。第三步主要解决水源丰富、现有工程破损问题严重的村组和农户饮水工程。
转作风。杜绝务虚怕干、求易避难,主动问计、扑下身子为民服务,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摸清每个困难点上一家一户情况,摸清困难村寨点每个水源点的水量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计,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
★★攻三特,解难题
攻特殊区域。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凡是有涉及群众土地的地方,安排专人指挥开挖,尽量不损坏群众的耕地;涉及林地的地方,尽量避免破坏植被,对工程量不大的绕道开挖。石山区水窖建设土方开挖需要进行爆破的,由乡镇派出所带队进行巡回爆破。工程材料二次转运比较远的地方,由乡镇(街道)负责拉打砂机在村寨比较集中的地方,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巡回流动,就地开石打砂。
攻特殊群体。对408个村中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进行精准识别,对识别出来的特殊群体采取特事特办,对能够用管引解决的,动员其他群众投工投劳帮助其挖通管道沟渠,由乡镇安装队帮助其安装,群众为其埋土。对需用小水窖解决的,由乡镇(街道)、村(居)协调挖机及施工队为其修建小水窖解决,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每户每人都能喝上安全水、干净水。
攻特殊环境。对以前实施的小水窖全面进行维修改造,每口水窖维修补助600元;新修的小水窖每口补助4000元,且必须配套沉沙过滤池。对缺劳力农户的小水窖挖坑工作,由乡镇(街道)、村(居)组织挖机帮助完成开挖,遇到石山的组织爆破,挖机费用由乡镇(街道)先垫付,后由县财政统一结算。
★★把三关,求实效
严把设计关。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总体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在充分注重民情、民意、民心的基础上,顶层规划,科学设计,融入更多的“亲水、便民”理念。各乡镇(街道)按照县水务局印发的新的质量技术标准执行。对各乡镇(街道)编制的工程点建设方案,严格实行三次审查,第一次由乡镇(街道)召集水务局业务技术指导员、乡镇(街道)干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签字认可;第二次由县水务局包片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乡镇(街道)干部、业务技术指导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和包片领导签字认可;第三次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方案作为具体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并由县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严把材料关。坚持把工程质量作为重心工作来抓,从严要求建材的采购,保证水管管材型号和质量安全,符合卫生安全饮用水标准。工程所涉及的管材由县水务局按照招投标相关程序统一联系明确的供货厂家,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求量到联系的供货商处进行采购,杜绝擅自采购不合格产品进行建设的行为。同时,成立质量技术指导组、资金建材采购登记管理组、民生监督组等职能小组,对材料从入口开始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不定时到各个水源点查看蓄水池建设的钢筋编织密度、砂石料的使用情况和水泥是否达标,并落实管理权,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材料质量监督管理和管护制度,确保建成的工程得以有效维护和运行,真正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清水长流。
严把监督关。实行每个领导包点,每个工程都有行政领导和行政干部包保。技术层面,由县水务局对全县的乡镇分片包干,确保每一个点上都有技术干部;县水务局组织人员巡查,定期不定期到工程点上巡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每一项工程配有不少于2名的群众代表监督员。同时,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严肃责任追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和物资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完成投资1300万余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3处,解决了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预计年底将解决12万群众、2700余名学生的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