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消杀活动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5-09-14 阅读:147
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按照我县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安排部署,近期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蚊、蝇、蟑螂、鼠)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放时间
2015年9月9日至9月24日。
二、投放地点
县城建成区公共绿化地、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垃圾中转站、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五小”行业(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美容理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宾馆酒店、副食品商店(场)、广场等。
三、药物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9日至10日
地点:县疾控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投放前注意事项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贵州健镪友杀虫服务有限公司在进行投放毒饵前作好宣传动员工作,尤其在投放地要有明显标识。贵州健镪友杀虫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对公共场所的消杀,室内由各单位(社区)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药物,并严格按照培训相关要求和使用说明进行消杀。各单位(社区)要密切配合,作好对所辖区群众宣传动员工作。
(二)投放中注意事项
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参与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及水沟清理,铲除病媒孳生地等除“四害”工作。尤其各单位(社区)对居民住宅区及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方,作好宣传工作,各居民住户要照看好小孩和精神失常病人,在投放有毒饵的地方,切忌不能靠近或乱摸乱抓毒饵,以免误食中毒。一旦发现误食或中毒者,及时送往突发病媒生物防治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广大市民在灭“四害”期间要加强对畜禽管理,避免中毒,同时要保护好灭鼠药物、灭鼠器具等,确保此次灭“四害”活动安全有效。
(三)投放后注意事项
投放工作结束后,消杀公司和投药员要对所投药物残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收,统一移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以处置;对毒死鼠尸严禁乱扔乱放,各单位(社区)要及时将死鼠密封装袋,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