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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威宁发文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作者:周炳武 时间:2015-09-17 阅读:225


   本报讯(通讯员 周炳武)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日前,威宁县纪委已下发文件(威纪发〔2015〕31号),重申严禁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反弹回潮,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地址等投诉方式,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秋、国庆节期间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党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作好示范。要结合实际,对节假日期间落实作风纪律要求作出安排,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对本乡(镇、街道)、本单位党员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苗头性问题要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文件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坚决做到“十一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水果、花卉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加班费、值班费、劳务费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拜访、大吃大喝;严禁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严禁摊派下属单位或企业为个人消费买单;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和用公款安排支付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占下属企业车辆私用、借有利害关系私营企业或个人车辆使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景区所在地党委政府或部门打招呼减免费游玩、接待;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和违规操办状元酒、谢师宴等其他喜庆宴席借机敛财。
  文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执纪监督之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集中力量加强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的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处。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从严追究“两个责任”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