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作者:李邦银 时间:2012-06-28 阅读:565
本报讯 6月26日,我县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和2012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09年以来民族经费的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修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的提请报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人事任职提请报告》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职报告》。
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副主任吴丹玫、周乾、周跃宁、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人大常委出席了会议。县长陈波,副县长禄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强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领导还有禄应君、毛昌义、陶正良、曾修洪、孟仁远、管彦高。会议由刘青松、吴丹玫、周乾和罗兴义分别主持。
会议认为,2009以来的民族经费安排使用基本符合威宁实际,项目实施点面结合并逐步向边远贫困的少数民族村寨安排投放,总体上资金使用效果好,为威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为了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威宁新跨越,自治县人民政府应进一步着力抓好项目的建设和呈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更多项目,同时增加中央、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我县的投入;对已落实的项目工程要实现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和督促,发挥民族经费的使用效率,加快工程进度;应根据我县财政发展的实际情况,按财政增长的比例逐年增加民族经费投入。
十六届常委会根据陈波县长的提名,任命郑懿同志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根据王光强提名,任命占艳红、魏亚华二位同志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青松还代表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对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以来所作出的各项重大事项和决定向大会作了通报。
财政局、审计局、民宗局等县直部门负责人,秀水、迤那、麻乍、海拉、东风5个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本报记者 李邦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