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5-09-22

国税局推行绩效管理“工分制” 让“等着做”变“主动干”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5-09-22 阅读:153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现在要想在个人绩效账户里多挣‘工分’,就得主动、准时、保质保量完后各项工作任务。”在8月份个人绩效考评中获得满分的国税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小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今年以来,针对以往的季度考核结果时常呈现“停在纸上、挂在网上、贴在墙上”等状态,国税局制定了《机关和个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及考评指标》,建立起以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为核心的支撑体系,以记录模板和表证单书为主体的台账体系,推出涉及依法治税、管理改革、组织收入、服务发展等全部重点任务的绩效管理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清单,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工作流程和奖惩措施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实现考评有标准、工作有记录、扣分有原因、结果有公示。同时,充分运用综合计分等计分方式,在考评结果中引入申述和申辩机制,确保同样的工作分值相同,不同工作分值权重合理。
  目前,国税局已实行按月度进行绩效考评,定期召开绩效管理分析联席会议,对绩效得分排名靠后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并实施经济惩戒。同时,向责任部门和个人下发问题清单,要求其及时、深刻查找工作短板,详细制定整改清单,实现持续改进,避免“年底算总账”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