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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5

市场监管局扶持微企1043户

作者:敖选刚 时间:2015-09-25 阅读:196


 市场监管局扶持微企1043户
注册资金达5334万元 带动就业2607人

  本报讯(通讯员 敖选刚) 近年来,县市场监管局共扶持微企1043户,注册资金达5334万元,带动就业2607人,有力助推全县经济后发赶超。
  具体工作中,该局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严明工作纪律、完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严格督促检查等举措大力扶持微企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务环境,保障市场监管系统牵头负责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廉洁高效推进。
  九大严禁,确保廉政工作纪律严明。该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规定:严禁采取假借他人名义或与他人合伙等方式创办微型企业;严禁私设门槛、增加程序,故意推诿、刁难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规定,人为放宽条件,让不具备条件的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通过审查或为其通过审查提供方便;严禁玩忽职守,不履行规定的审查义务,造成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非法骗(套)取、转移财政补助资金行为发生;严禁向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指定、引荐验资机构、会计结算机构,参与有偿中介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微型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提出无理要求;严禁索取、收受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请托人的可能影响公正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礼品、礼金券等财物,或接受、参加微型企业及其创办者、请托人的可能影响公正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干预基层正常开展扶持工作,拒绝说情打招呼申办微型企业等违规行为;严禁参加其他可能妨碍扶持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活动。通过九个严禁参与规定界定,确保廉政工作纪律严明。
  完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该局通过着力规范职权运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解落实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股(科)、基层分局扶持微企发展工作职权职责,形成职责明晰、权责一致、流程规范的职权运行体系。
  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全力防范廉政风险。紧紧围绕创业初审、创业评审、注册登记等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各项环节,紧扣创业者有无在办企业审查、创业初审、实地勘验、补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核查、税收奖励兑现、融资推荐等关键点,全面规范创业条件、创业程序,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以业务流程为线、以管理制度为面,点线面环环相扣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等形式,以创业初审、创业评审结果、财政资金补助、税收奖励资金、银行贷款和担保支持等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信息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现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面化、机制常态化和形式多样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务公开与反腐倡廉、内部管控机制的相互促进。
  严格督促检查,实施廉政“回访”活动。该局积极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廉政“回访”制度,通过电话、信函、上门走访等方式,就政策落实、办事效率、服务规范、廉洁行政等方面向微型企业开展廉政回访,广泛听取微型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微型企业的监督。对微型企业反映的情况认真核查,对存在不廉洁行为的机构和个人严肃追责。
  实施行政问责。对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因违法违规、违反政策或行为不当,从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区域性非法骗(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事件的,市场监管局将依据相应的职责行政问责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