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房产事业局关于 房屋预告登记证补发公告 公告专字(2015)21号
作者: 时间:2015-09-29 阅读:151
据房屋预告登记产权人范超、聂庆华、李争妍、陈雪、陈进功到本局申报,其坐落于威宁县草海镇阳光大道阳光海韵的房屋预告登记证遗失,其房屋预告登记证号依次为:
威房预证草海镇第Y1403662号;
威房预证草海镇第Y1201669号;
威房预证草海镇第Y1201632号;
威房预证草海镇第Y1200309号;
威房预证草海镇第Y1200567号。
特予以公告,如本公告7日内无异议,本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新补发权属证书,原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威宁县房产事业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