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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3

司法局四个环节助推残疾人维权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15-10-13 阅读:159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近日,司法局结合实际,在总结原有的助残维权措施过程中推出四个环节助推残疾人维权,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开展“三级联动”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环节。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有序有效开展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镇、街道)、村(居、社区)赶集时间,通过设置服务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摆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残疾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司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联络员等为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
  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环节。结合威宁实际在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法律援助站(所、点)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并不断巩固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点)、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法律服务工作室等服务载体,以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为支撑,以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残疾人随时提供方便快捷的宣传、教育、咨询、顾问等面对面服务。
  对残疾人提供优先法律援助服务环节。推广为残疾人上门服务,日常咨询阶段对来访的残疾人实行优先接待,提供优先服务、优先解答、优先办理的服务。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当事人提供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残疾人的维权机制。
  对残疾人的非诉矛盾纠纷积极化解环节。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涉及残疾人纠纷,了解当事人的诉讼动机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对申请法律援助的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援助律师的选派工作,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援助。依法及时化解矛盾,引导残疾人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提升广大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