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镇落实“三制度”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帮教
作者:陈炳鑫 潘勇 时间:2015-10-15 阅读:152
本报讯(通讯员 陈炳鑫 潘勇) 近日,东风镇司法所、综治办联合组织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工作。
月见面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均系判处缓刑、假释等社会危险性不大、悔过表现较好的犯罪分子,在社区服刑期间,要求他们做到每个月的8号到东风司法所报到。
月汇报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对近期的思想改造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及存在的困难情况据实汇报,争取改造到位按时解除矫正。
月劳动制度。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时间都统一,人员比较集中,东风司法所在对其进行帮教后,组织他们集中到养老院开展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
该三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得到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认可,他们纷纷表示积极遵守并争取更大更好的改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