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探索建立“生态补植复绿基地”让违法人承担修复生态责任
作者:徐影 时间:2015-10-19 阅读:163
本报讯(通讯员 徐影) 10月14日,县检察院、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到双龙镇督促滥伐林木的刘某某在双龙镇划出的“生态补植复绿基地”进行补植复绿。在林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刘某某现场补植了松树2000株。
这一案例是县人民检察院建设“生态补植复绿基地”, 积极探索补植复绿,成功让违法人员承担修复责任的典例。
据了解,刘某某系双龙镇电管站职工,由于双龙镇大地村三组的树木对输电线路有可能造成影响,刘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办理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作主张将157株青松砍掉,经鉴定蓄积为4.4363 立方。刘某某的行为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应当接受法律处罚,并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督促其补植复绿,修复生态。
据悉,为了加强对国家森林资源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司法性理念,在全县39个乡镇建立“生态补植复绿基地”,对发生的盗伐、滥伐、违法占用林地等案件,不能原地补植复绿的,异地补植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