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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2

我县四举措加强协税护税

作者:马本月 时间:2012-07-02 阅读:291


  本报讯 近年来,我县把协税护税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了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使地方税收工作保持稳定、快速的良好增长势头。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县高度重视协税护税工作,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研究成立由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国税、地税、国土、房产、电力、财政、县考核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税收征管和协税护税工作的指挥、考核及奖惩。协调调度等工作和研究解决涉税信息传递等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具体负责协税护税的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成员单明确一名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具体落实协税护税责任,并指定一名业务人员负责协税护税信息的收集、传递、归档等工作。
  加强协作配合。每季度各成员单位要与地税部门相互交换一次涉税信息,由地税部门向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传递相关信息和比对工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盘点信息传递情况,完善信息反馈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协税护税机制建设。规定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凡财政拨款支付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项目的必须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业发票支付款项。在非煤矿原矿开采中凡不缴纳税收的各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电力和炸材供应。在有关权属转让中凡是不缴纳税收的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均一律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加强检查考核。将协税护税工作列入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由县考核办根据各成员单位责任进行量化考核。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兑现奖惩。(马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