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威宁隆重闭幕
作者:高胜利 李玉荣 时间:2015-11-02 阅读:181
本报讯(记者 高胜利 李玉荣) 10月29日下午,经过两天的交流探讨后,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胜利闭幕。来自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嘉宾共120余人参加闭幕式。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人民代表报》贵州记者站站长秦辉,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运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周乾、周跃宁、罗兴义、余崇忠、王梅主席台上就座。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纪要,并举行会旗交接仪式。会议商定,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四次会议将由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承办,主题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次会议依次由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承办。
会议认为,依法做好干部任免与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职权。切实加强干部任免与监督工作,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愿高度统一起来,依法选好建强地方国家机关干部队伍,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执政为民的使命感,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对于提高民族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自治县(旗)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和经验内容丰富,各具特色,将为改进自治地方干部任免与监督工作,推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探索和创新各种有效方式,切实加强干部任免与监督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