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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大会战的决定解读

作者:本报编委会 时间:2015-11-09 阅读:237


 任务目标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按照“解决农村人饮、稳定城市供水、突破水源工程、配套产业供水”的思路,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抢抓机遇、争上项目,求实创新、建管并重”的原则,举全县之力打一场水利建设大会战。建设一批既解决当前急需又关系长远发展的水利设施,达到“三个确保,三个力争”,即:确保全面解决农村人饮和县城稳定供水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治理,确保建成一批重点农业园区及产业基地配套水利工程。力争新建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山塘,力争建成一批防洪排涝工程,力争维修一批年久失修的水利设施,切实增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汛旱灾害防治能力,为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主要目标

2018年,全面解决最困难、最急需43756211708人(其中学校师生897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1190处解决626763人的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整治山塘394座、容积152万立方米以上;新建山塘330座、容积183万立方米以上;完成威宁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全面完1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维修140处运行不正常的水利工程;改造小水窖56108口;开工建设一批条件成熟的骨干水源工程;完成4处重点农业园区及6处产业基地生产用水配套水利工程;修建集镇防洪排涝工程4个,治理中小河流10处,治理山洪沟6处。2020年县城供水普及率达95%,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达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0%骨干水源工程的供水量新增1.5亿立方米以上,耕地有效灌溉面积率达40%其中:

2015年,全面完成408处(稳定水源185处、季节性水源208处、雨水积蓄15处)农村人饮特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解决43756211708人(其中学校师生8971人)。

2016年,完成558处解决306842的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完成威宁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整治山塘199座、容78万立方米以上;新建山塘165座、容103万立方米以上;完成1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开工建设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维70处运行不正常的水利工程;改造小水窖28050口;建成小米骨干水源工程,继续推进落水洞、川洞海子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雪山、赖子河、长海、银坪子4座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完成解决2处重点农业园区及2处产业基地生产用水配套水利工程;修建集镇防洪排涝工程2个,治理中小河流4处,治理山洪沟2处。

2017年,完成374处解决182368的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整治山塘125座、容积47万立方米以上;新建山塘100座、容积60万立方米以上;完成维修45处运行不正常的水利工程;改造小水窖28058口;建成落水洞、川洞海子骨干水源工程,继续推进雪山、赖子河、长海、银坪子4座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撇罗海参、龙塘、二道坝、大水沟、玉龙5座骨干水源工程;完成解决2处重点农业园区及2处产业基地生产用水配套水利工程;修建集镇防洪排涝工程1个,治理中小河流4处,治理山洪沟2处。

2018年,完258处解决137553的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整治山塘70座、容积27万立方米以上;新建山塘65座、容积20万立方米以上;完成维修25处运行不正常的水利工程;建成雪山、长海、银坪子3座骨干水源工程,继续推进赖子河、撇罗海参、龙塘、二道坝、大水沟、玉龙6座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完成解决2处产业基地生产用水配套水利工程;修建集镇防洪排涝工程1个,治理中小河流2处,治理山洪沟2处。力争完成进入“十三五”规划的各类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并陆续启动“十三五”规划中条件成熟的各项水利工程。

工作重点

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在稳定水源地区修建自流引水工程114处、提水工程71处,解决117176人(其中学校师生461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在季节性水源地区修建自流引水工程141处、提水工程67处,解决91457人(其中学校师生4354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在无水源地区修建雨水集蓄小水窖工程15处,解决307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稳定水源工程886处、季节性水源304处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小水窖56108个(20立方39294个、30立方米16184个)。

全面提升县城供水保障能力

尽快开工建设杨湾桥水库增效扩容工程;对现有杨湾桥取水泵房、凤登山水厂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每天达4.5立方米的供水能力完成威宁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废除老旧供水管道5000,新建、改建供水管道32000,配置相应的供水保障设施,同时新增供水管网监测系统,提升供水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县城发展需要,适时启动威宁二期供水工程建设,确保规划建城区、威宁经济开发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草海机场及临空经济区未来发展的用水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推行实施县城二次加压供水统一化建设和管理,有效保障处于县城高点居民区及高层建筑用户的正常用水。

突破水源工程建设

认真编制水利“十三五”规划,合理布局水源工程。围绕民生需求和产业发展,结合县内水资源分布和地形地貌特点,综合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适应能力争取将拟规划的1座大型水库(玉龙水库)、8座中型水库、13座小(一)型水库、43座小(二)型水库中的重点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并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以小米、落水洞、川洞海子、雪山、赖子河、银坪子、长海、撇罗海参、龙塘等水库建设为重点,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力争每个乡镇(街道)有1个以上稳定的供水水源工程。加快推进整治、新建山塘工程建设,完成整治山塘394座、容积152万立方米,解决6.5万亩耕地灌溉用水;新建山塘330座、容积183万立方米,解决14万亩耕地灌溉用水通过努力,确保2018年新增库容947万立方米,新增年供水能力545万立方米以上,新增灌面5.15万亩以上,力争农村人口人均保灌面积达0.5亩以上,每年向农业产业基地提供用水330.9立方米以上。

加快产业配套供水工程建设

以实施威西灌区和草海灌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重要农业园区和重要产业基地供水工程建设,满足园区和基地用水需求。采取“因地制宜、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原则,在有稳定水源和季节性水源的产业基地修建蓄水池调节灌溉;在无水源的产业基地通过新建、整治山塘调节灌溉;在既无水源又无山塘的产业基地修建拦山堰和小水窖进行雨水集蓄调节灌溉;在无天然集雨面但有提水条件的产业基地修建提水工程调节灌溉。根据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旅游产业供水规划,实施一批旅游用水工程,以满足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等用水需求,推动以旅游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在马铃薯园区、蔬菜园区、苹果园区、生态养殖园区等重点园区,修建配套水利设施。在观风海镇仓房村、塘房村、草海镇卯关村三膜覆盖马铃薯早熟基地,五里岗街道白岩村、双龙镇江林村、么站镇平原村、麻乍镇嘎利村马铃薯原种基地,麻乍镇岩格村嘎利村、么站镇平原村、石门乡新龙村马铃薯一级种薯基地,草海镇卯关村、石门乡女姑村蔬菜基地,牛棚镇三合村、迤那牛棚苹果基地,中水小寨苹果基地等重点产业基地修建配套水利设施。

加强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汛旱灾害防御机制,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并重,综合提高汛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抗旱责任制,完善各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调整充实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伍,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防洪减灾非工程体系建设,完善全县防汛指挥系统、防汛物资保障系统和防洪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等。加大投入,加快推进一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今冬明春争取实施草海出水口至黑岩洞10公里防洪排涝工程。积极争取县城北门河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计划,解决县城防洪排涝问题;在2018年前力争完成4个重点防洪乡镇(龙街镇、黑土河乡、黑石镇、秀水镇)的集镇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中水片区等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石门片区等一批农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谋划、协调调度、督促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定期听取水利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水利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县水务部门负责水利规划、勘测设计、技术指导、资金筹措等工作。乡镇(街道)解决好水利建设用地、临时料场、群工矛盾等相关问题。片区水务站负责管护好已建成水利设施。政法机关依法维护水利工程建设秩序。县人大、县政协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优势,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水利建设的良好局面。建立县四家班子包片区、有关部门包乡镇(街道)、技术人员包村组的责任包保机制。

加大经费投入

紧紧抓住国家水利改革发展机遇,抓紧做好拟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申报、沟通衔接,全力争取国家和省、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各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重点向水利建设倾斜。各乡镇(街道)也要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从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以上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分重点向水利倾斜。从县统筹资金中按20立方米小水窖3000元标准、30立方米小水窖4000元标准补助农户,对按期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按200元标准进行奖励。加大扶贫、以工代赈、土地整治、烟水配套、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各类水利项目,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城乡供水、水库、山塘等水利项目,采用产权转换、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水利固定资产,扩大水利投资。用好用活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水利信贷投入。采取水利建设“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模式,调动和激发群众自主筹资、自主建设、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县发改、财政、税务、国土、农牧、卫计、林业、住建、公安、环科、电力、安监等部门要积极为水利建设项目创造条件,对因修建水利工程项目所需的占地审批、临时料场、炸材使用等手续要及时办理,免收县级相关费用,为水利建设提供政策优惠。加强水利专项资金监管,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县水务系统领导班子,切实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建立健全水利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考核调动等方式引进人才充实全县水利专业技术队伍,充分整合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水利建设主战场。各乡镇设立水利站,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水投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切实增强水利建设、管理和运营的能力。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坚决杜绝降低工程建设标准、层层转包等行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遵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对单项工程投资超过200万元的项目,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合同制、工程监理制落实“四制”管理推进工程建设;对单项工程投资少于200万元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原则上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简易程序组织实施,水务部门作好技术指导;对需要群众参与投资投劳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受益农户自行组织实施。实行质量责任登记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工程计量实行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复核的“会审”制度。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实行县水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技术人员、工程监理、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管制度,组建由受益群众代表参与的现场质量监督小组,畅通监督渠道。县水利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监督组巡查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加大乡镇(街道)、村组干部特别是工程监管和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工程监管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强化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水资源,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完善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按照功能和性质,建立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中型以上水库成立管理局,小型水库成立管理所,管护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水务部门抓紧编制《威宁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农村水务公司统一管理乡镇集镇和农村日供水量100立方米以上或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农村日供水量100立方米以下或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供水工程,充分发挥农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和规范受益群众组建用水户合作组织进行管理。遵循“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和“政府引导、公司经营、协会管理、群众参与”的原则,采取租赁、拍卖、承包等灵活多样的措施,走“抓大放小、搞活经营、壮大实体”的思路管护好已建成的水利工程。鼓励农村用水户协会自建自用自管小微型水利工程,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山塘、堰渠等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归集体,经营管理权按照“民建民管、用水付费、保本微利、节余分红”的原则,由协会统一经营管理;小水池、小水窖等工程所有权归农户,由农户自行管护。按照ppp模式加快推进与贵州水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由贵州水投水务威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县城及周边的供排水工程。

严格依法治水

加大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水源地违建行为和污染水源行为。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和应急预案。深化水利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水利发展纳入公益性范围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强化绩效考核

县委、县政府把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推进进度快、完成质量高、党群干群关系好的乡镇(街道)及在水利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组织实施不力、未按时完成水利建设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问责相关责任人;对水利建设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截留、挤占、挪用建设管护资金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