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15-11-18 阅读:173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2015年9月16日至9月23日,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工程(除教育工程外)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5个,检查项目总建筑面积99.3万平方米,总造价14.4亿元。共查出各类隐患问题 218条,(其中行为方面53条、质量问题61条、安全方面问题104条)。下发质量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停工通知书1份。根据检查结果,现就检查中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在履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好的项目和比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
一、好的项目有:
(1)由贵州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贵州琪铃交通建筑有限公司承建;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监理的滨城花园项目;
(2)由贵阳市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监理的新世界B区项目;
二、比较差的项目有:
(1)由六盘水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遵义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承建;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聚源豪城项目。存在问题:1、施工图未经审图机构审查;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施工现场;3、施工方案未经总监审批;4、外脚手架未按施工方案搭设。5、现场建筑材料堆放混乱;6、临时用电未按照TN-S“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装置。
(2)由贵州汇润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贵州钢建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六盘水新时代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汇润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存在问题: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施工现场。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在施工现场,未进行旁站监理,无旁站记录、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3、无质量保证资料,隐蔽记录、施工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第九层楼板钢筋未报验,擅自浇筑混凝土。4、未组织基础、主体、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就进入装饰装修阶段;5、墙长大于5M未设置构造柱,墙高大于4M未增设连系梁。6、砖砌体砂浆饱满度达不到施工规范要求,大面积通缝。7、施工现场未围挡作业,未搭设安全通道,无安全警示标识牌,在建工程兼做民工住宿。8、塔吊未经检测、未办理使用登记便投入使用。
(3)由浩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赫章县城关镇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武汉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浩正商业广场。存在问题:1、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在施工现场。2、施工图未审查,擅自开工建设。3、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无隐蔽验收记录、无地勘持力层认证报告,无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记录和测温记录,无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4、未搭设安全通道,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5、塔吊未经检测、未办理使用登记便投入使用。6、大门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台。
通过此次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引以为鉴,切实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意识”,为促进威宁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上台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