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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5

我县通村油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出台

作者:刘荣 毛勇 时间:2012-07-05 阅读:312


  本报讯 7月4日,根据我县通村油路建设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为全面加强我县通村油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威宁试点”提速跨越提供交通保障,规范在我县境内从事通村油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个人行为,我县“通村油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出台。本办法共共六章三十条,包括总则、工程设计、建设质量管理、施工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奖惩六个方面的内容。
  该办法规定,通村油路建设各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建设业主单位报告公路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通村油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小组)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工作负相应领导责任;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的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通村油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行业监管、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设计监控”六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设计应按照《贵州省通村油路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管理必需符合相关规定。要全面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奖惩,对施工单位的处罚,从计量款中扣除;对分片领导、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员从本月工资中扣除,本月工资不足以扣取的,继续从下一个月工资中扣除。设立质量举报。对通村油路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实行举报,设立举报电话,凡举报在通村油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的,经查证内容属实的,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并对举报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刘荣 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