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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5-11-19 阅读:175


  蔡廷飞同志,你于2012年9月7日至今自动离岗;马敏树同志,你于2012年9月25日至今自动离岗。你俩连续旷工已超过十个工作日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们本人自负。
 威宁县石门乡教育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