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1+10”配套文件解读(一)
作者: 时间:2015-11-25 阅读:163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化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措施,拿出过硬办法,尽快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建设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
目标任务
分两步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第一步,扎实推进“33668”脱贫攻坚计划,大力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和“六个小康建设”,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按照省定标准24个贫困县、375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58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第二步,深入落实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措施,到2020年末,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实现623万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收入迈上新台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发展实招
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实施党建扶贫行动。
《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通过实行贫困人口收入级差分类扶持、脱贫路径分类管理,深入推进产业化扶贫,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大力实施脱贫攻坚“三个十工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动产业分类更科学、脱贫路径更精准、实现方式更具体,进一步提高产业和就业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带动作用,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目标任务
到2017年末,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末,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现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发展实招
(一)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帮助贫困农户就地发展生产增收。
(二)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业,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就业增收。
(三)大力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的旅游业,帮助贫困农户就近增收就业。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帮助贫困农户销售商品和就业。
(五)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帮助贫困农户增加工资性收入。
(六)大力加快城镇化带动步伐,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七)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帮助贫困农户增加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
《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重点向50个贫困县和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向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村组倾斜,优先搬迁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确保移民搬迁后生活逐步超过原有水平,实现同步小康。
“十三五”期间,对仍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105万贫困人口和37万生态脆弱区的农户实施移民搬迁。其中,2016至2018年每年实施30万人搬迁,2019至2020年每年实施搬迁26万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目标任务
一、精准做好移民搬迁安置
精准确定搬迁对象。
精准选择安置方式。
精准推进移民就业保障。
二、创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机制
一是提高贫困户补助标准,实行住房建设差别化补助政策,破解“越穷越搬不动,越富越搬得出”的难题。
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形成正常的退出机制。
三是用好用活农业开发政策,结合山区农业开发、退耕还林和扶贫政策,通过土地流转或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扶持移民对原有承包地退耕改种经济林、水果或中药材,实现生态恢复和移民增收双赢。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完善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农村贫困学生资助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农村贫困学生上学期间费用负担问题,不让贫困农户因学返贫、因学致贫,不让农村贫困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省户籍、就读高中阶段以上学校(不含研究生阶段)的农村贫困学生凭《扶贫手册》申请资助。对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本人申请审批后可纳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原有资助政策基础上,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实施以下精准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就读普通高中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76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
(二)中职学校“两助三免(补)”。就读中职学校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在实施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对一、二年级学生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
(三)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外,再向其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本科学生标准为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学生标准为3500元/生·年)资助项目。
《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救助保障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2)特困供养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6)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7)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8)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9)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10)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民政医疗救助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年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病障碍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部分在年救助封顶线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下部分,经申请认定,在年救助金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民政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
《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以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为核心,重点针对武陵山、乌蒙山、滇桂黔石漠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切实解决金融扶贫资金缺口大、精准度不高、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备等突出问题,帮助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贫困人员加快脱贫。
目标任务
2015年起,贫困地区新增贷款年均1000亿元以上;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达300亿元;保险资金支持达200亿元;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新增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300个;新设立新型金融机构100家;到贫困县设服务网点的保险公司县均不低于4家。金融助推300个以上的贫困乡镇“减贫摘帽”、3000个以上贫困村出列、2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发展新招
■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1、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可用资金80%以上用于当地。
2、宏观调控释放资金定向用于扶贫开发。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确保定向降准、提高合意贷款容忍度等,定向释放的可用资金100%用于扶贫开发。
3、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引导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力争脱贫攻坚期内,60家以上企业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10家以上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建立1家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1、实施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小额“特惠贷”。由农村信用社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中有贷款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特惠金融信用贷款。
2、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贫产业。2015年底前力争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档评级工作。对发展扶贫产业,带动贫困农户效果好的合作社发放扶贫产业贷款。
3、扩大扶贫龙头企业融资额度。建立健全农村资源确权、价值评估、流转等抵押贷款的配套措施,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扶贫龙头企业授信额度,重点突破1000至3000万元的信贷瓶颈,重点支持贫困县体现资源优势、具有市场竞争力、扶贫带动效果好的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
■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以创新金融产品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
1、整合资金创设“贵扶贷”、“惠农贷”、“惠工贷”等金融产品。县级每年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作为扶贫专项资金,并将其中的50%注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按规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精准扶贫“特惠贷”的贷款风险补偿。
2、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通过省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建立子基金;对具有高成长性、产业化前景良好、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成效明显的市(州)级以上龙头企业直接进行股权投资,脱贫攻坚期内,基金规模达力争达10亿元。
3、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确保贫困县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愿保尽保”,除能繁母猪、水稻以外的中央政策性农业品种覆盖率每年提升5个百分点,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每年增加1—2个,覆盖率逐年提升。 (据贵州日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