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1+10”配套文件解读(二)
作者: 时间:2015-11-26 阅读:144
《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到2020年前“两无”贫困人口(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脱贫,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提高低保标准,逐步推进两线合一。到2020年农村低保与扶贫两个标准实现统一。2016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按18.2%年平均增幅提高,平均标准达到3184元/年,以后年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提高标准。
2、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大幅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分类别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给予生活保障。对农村低保中的季节性缺粮户实施好粮食救助。
提高特困供养水平,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作为民生必保项目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十三五”期间每年继续分别按人均不低于20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增加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同时将所有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并按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2、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不低于6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0元/月。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3、加强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打造特困供养人员的幸福家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设施,确保各地供养床位达到当地五保对象总数的60%。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2017年实现所有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全覆盖。
■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基本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基本住院救助年度限额达到3万元以上
■加强住房救助,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落实“两最”原则,把“最危险的房屋、最困难的群众”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根本任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一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户均补助2.23万元,困难户户均补助1.23万元;二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户均补助0.85万元,低保户、困难户户均补助0.7万元;三级危房户中的五保户户均补助0.7万元,低保户、困难户户均补助0.65万元
把全省9000个贫困村作为帮扶对象,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新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认领帮扶贫困村,开展点对点精准包干扶贫,实现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帮扶全覆盖。推动贫困村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致富一村,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贫困村脱贫奔小康格局。
目标任务
以包干扶贫的贫困村“减贫摘帽、整体脱贫”为总目标,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活一批市场,带建一批基础设施,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组织能力得到提升,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实现整村脱贫。
发展实招
《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实行包干扶贫的实施方案》
把全省9000个贫困村作为帮扶对象,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新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认领帮扶贫困村,开展点对点精准包干扶贫,实现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帮扶全覆盖。推动贫困村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致富一村,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贫困村脱贫奔小康格局。
目标任务
以包干扶贫的贫困村“减贫摘帽、整体脱贫”为总目标,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活一批市场,带建一批基础设施,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组织能力得到提升,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实现整村脱贫。
发展实招
一、建立省、市(州)、县三级包干扶贫贫困村责任制。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分别按“2、1、1”的标准包干扶贫贫困村,即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分别负责包干2个贫困村,其余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分别负责包干帮扶1个贫困村。
二、开展企业包干扶贫贫困村活动。在开展12家国有企业整县帮扶12个贫困县的基础上,动员我省100家以上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包干扶贫贫困村活动,每个企业结对包干扶贫2个贫困村。以村企共建为平台,在全省民营企业中选择1000家民营企业“一对一”结对包干扶贫1000个贫困村。
三、争取中直单位、对口帮扶城市、各民主党派及驻黔部队参与包干扶贫贫困村。争取定点扶贫我省的32个中央单位(企业)分别结对包干扶贫5个贫困村。争取8个帮扶城市在开展区县结对帮扶工作中,明确每个区县结对包干扶贫5个以上贫困村。争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在毕节试验区和黔西南试验区建设中,每个单位在帮扶县结对包干5个贫困村,实施“同心工程”项目。争取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各结对包干2个贫困村,各市(州)军分区、县人武部,各武警支队、中队各结对包干1个贫困村。
四、倡导、鼓励和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包干扶贫贫困村。按照能力大小和意愿,自主选择以村、组、贫困户作为帮扶对象,或以帮扶项目的实施为载体,开展包干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