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1+10”配套文件解读(三)
作者: 时间:2015-11-27 阅读:135
《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重点对全省2047个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决战行动,采取因村施策、因族施策等特别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大特别照顾和精准扶贫力度,加快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
工作目标
到2017年,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实现“五通十有”,贫困人口在2014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本县平均水平,一半以上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1000个左右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出列,毛南族和仫佬族聚居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到2020年,所有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实现全面小康。
发展新招
落实脱贫规划 实行优先倾斜扶持
1、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从2016年起,“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优先安排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到2017年实现所有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全覆盖。
2、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从2016年起,扶贫生态移民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对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的贫困户适当提高扶贫生态移民补助标准,实行差别化扶持。到2020年,凡不具备生存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和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寨,全部实现移民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3、优先安排特色产业发展。从2016年起,种植养殖发展项目、山地特色产业扶持项目等涉农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以县为单位,在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上要逐年有大幅度增加,到2017年实现所有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全覆盖,每村培育成熟一个或以上产业发展项目。
4、优先安排技能培训。从2016年起,雨露计划“1户1人”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锦绣计划等培训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到2017年实现对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全覆盖。
5、优先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从2016年起,信息网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到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到2018年,实现信息网络建设覆盖50%以上少数民族贫困村,2020年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都有电子商务。
6、优先安排基层组织建设。从2016年起,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项目优先向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倾斜,到2017年,每个村都有1个以上致富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