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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县编委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检查

作者:母昌柏 时间:2015-11-27 阅读:179


   本报讯(通讯员 母昌柏) 日前,县编委办事业登记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对县人民医院等15家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谈四评”方式,即听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介绍单位自查情况;查看相关资质、证照及近年来登记管理档案;与法定代表人、业务经办人、财务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综合分析情况,现场填写《实地核查事业单位法人项目表》,对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分别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对存在较轻问题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限定整改时限,待整改完成后再认定为“核查合格”并补发《项目表》。
  据悉,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名称、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有擅自加挂牌子行为、主要行政负责人是否与核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致等16项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