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坚持五个原则推动苹果产业大跨越
作者:浦沃 时间:2015-12-03 阅读:180
本报讯(通讯员 浦沃) 今年以来,威宁以坚持五个原则为抓手大力发展苹果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坚持目标市场导向原则。通过对目标市场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消费群体和相邻地区、省份苹果种植品种、上市时节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和判断市场预期,把握市场容量,根据各个基地、园区的自然气候、资源优势,适当调整品种结构,避免发展的盲目性,确保种植效益最大化。
坚持龙头带动原则。通过着力提高苹果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向外引进和对内扶持培育一批从事苹果生产、果品储藏、保鲜、加工、营销的专业大户、合作社、产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带动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衔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
坚持财政资金引导原则。针对威宁当前苹果产销中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提质增效需要,财政资金应重点投向土地流转费补贴、建园补贴(种苗及农用物资)、技术培训补贴、果品储藏保鲜库建设补贴、物理防治及生物防治病虫害设施补贴、果园喷灌与田间便道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实行“三定”:定项目申报实施的市场主体和科技支撑单位;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质量标准及完成时间;定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及总额。
坚持项目管理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苹果产业工作,业务部门统一规划,明确生产基地优质区、适宜区和次适宜区,优先发展优质区,逐步辐射适宜区和次适宜区,以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优先承担基地建设任务,广大农户可以用土地进行入股并入企业,也可以以村、村民组或户为单位参与基地建设。由县农牧局对项目资金采取报帐制管理,负责项目资金的评审、检查和验收等。
坚持示范带动原则。着重抓好苹果龙头企业、专业组织和大户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先发展优质区及优良品种,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外销出口苹果生产示范基地,以此带动全县苹果产业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