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关于对草海火车站及周边区域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5-12-23 阅读:154
为加快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步伐,进一步改善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市容市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决定于2015年12月22日开始,对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开展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秩序整治。严禁随意占用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严禁店铺超范围经营、无照(许可证)经营;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严禁油烟扰民、噪声扰民和污染大气环境等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区域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应符合统一规划、管理。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严禁乱抛废弃物、垃圾,乱堆乱放杂物、货物等有碍环境卫生的行为。环卫部门要做好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理,做到无污水污物、无卫生死角,保持上述区域环卫设施整洁无损,市容环境干净卫生。
三、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所有社会车辆一律进入地下停车场。出租车和公交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靠,对不服从调度、不按序待客、挑客、宰客、拒载、倒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对欺行霸市、强拉强运及以其他方式扰乱交通秩序的,由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对不进入地下停车场,乱停乱放的社会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凡聚众闹事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威宁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