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房产事业局 关于对符合申请购买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条件人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7-10 阅读:299
我县对报名申请购买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准入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5日。
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857-6229438.
三、公示结束后,请公示申请人(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除外)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9点到毕节实验三中(原威师)大礼堂参加抽签,抽签采用实名制,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入场。过时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售价每平方米1680.00元。首付款每户5万元。不能办理按揭和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户,必须在交房前交清所有房款,否则将不分配房屋并退还首付款。
五、邀请县纪委监督抽签过程,县公证处对抽签工作进行公证。
六、中签人确定后,不得私自转让他人,否则中签号作废。
七、申请购买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情况人员名单公示表详见威宁县政府网、威宁日报、公安局上面、永康医院对面、民贸大楼和城北农贸市场。
威宁自治县房产事业局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