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5-12-28

威宁“五五”措施助推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创建

作者:李涛 时间:2015-12-28 阅读:212


 

  本报讯(通讯员 李涛) 今年以来,威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以 “五五”措施为抓手,全力助推农村危房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五个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作为两个“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协调指挥。
  人员抽调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县生态办,从部门、乡(镇、街道)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20多名同志充实办公室力量。
  设备配置到位。为办公室配好配齐办公设备,落实办公场所400余平方米,购置工作督查专用车4辆,新增办公桌椅20套,购买电脑20台,改善了办公条件,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资金整合到位。采取“财政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政策优惠一点、信用借贷一点、邻里帮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的有效措施,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协调金融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采取政府贴息贷款方式,为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对象筹资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减轻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困难问题。
  部门职责到位。按照“通力合作、整合资源、各投其资、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抓好“五个落实”
 
  筹备工作早落实。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威宁农村土坯房纳入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县委政府牢牢抓住历史性机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紧密结合,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乡(镇、街道)实地调研,认真选点布置,在充分掌握农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建设总量,估算各种建筑材料用量,并根据当前建材供应能力,制定建筑材料供应及价格稳定保障措施。
  台账任务早落实。召开启动大会,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台账任务进行全面落实,建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台账。制定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及其奖惩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到实处,及时安排创建工作。
  宣传发动早落实。通过制作工程明白卡、资金明白卡、宣传手册等资料,在电视台开辟“农危改·解实困,新农村·暖人心”专栏,滚动播报创建工作新闻信息,正确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关注、大力支持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政策保障早落实。出台了《威宁四大班子领导及县直部门联系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方案》、《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工作奖惩管理办法》、《工程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保障措施。
  惠民措施早落实。采取集体采购,平价销售的方式,由政府部门组织集体采购,将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平价销售到创建点,有效调控物价上涨;由相关部门简化手续,减免相关办证手续费用,在每个乡镇开办民生保障砂石厂,对砂、石建筑材料进行限价销售;简化伐木程序、减免育林费,凡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农户在自有山林采伐民居改造工程所需木材,一律减免办理伐木手续和费用;国土、房产部门出台优惠政策,免费为创建点办理宅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确权证明。
 
严格对象,严把程序,强化“五个严格”
 
  严格对象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分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标准,减少类型,视改造对象家庭类别、经济状况、贫困程度,准确定性改造类型、改造等级、补助标准。
  严格建房标准。将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与“贵州民居”建设有机整合,严格按照“小青瓦、坡屋顶、白灰墙、穿枓枋、雕花窗、砖墙群、转角楼、端檐垛脊”的标准进行修建,指导农户设置构造柱,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在不同区域凸显不同民族建筑特色,规范“贵州民居”建设标准。
  严格工程质量。通过发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图集》和工程技术手册,对房屋选址、地基开挖、基础工程、建筑标准等作严格规定。并由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的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对钢筋、水泥、砖、瓦等主要建材产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每个乡(镇、街道)由村镇建设管理站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
  完成三个层级档案管理培训。由县档案局具体负责,结合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采取“县对乡、乡对村、村对组、组对户”分级负责制,层层落实培训工作,做到档案管理人员人人熟悉业务、个个懂得管理。
  严格工作纪律。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若干规定,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周末值班守卫制度;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工作中践行“马上就办”,以“五+二”、“白+黑”的工作精神投身岗位,献身事业,抓好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民生为本,深入群众,确保“五个到户”
 
  资金直补到户。按照“资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建设标准不减、集中打造亮点”的原则,对小康房实行集中建设,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对工程项目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县级报账、封闭运行、直补到户”的管理模式实施“一卡通”资金发放到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驻村帮扶到户。对政府补助资金无法满足危改工程,又无能力自筹资金进行改造的极危极贫户,实行政府“兜底”,由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一对一”帮扶到户,为“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极危极贫户无偿提供技术指导、联系农村信用低息贷款等服务。
  责任包保到户。建立县、乡、村责任包保工作机制,对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实行责任包保,采取“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措施包保到户。
  技术指导到户。在制定月督查、季考核、年度验收工作方案时,把指导“贵州民居”建设技术施工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作为重点。做到技术指导到户,督查考核到户。
  产业配套到户。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普及型6条、小康型12条、示范型15条创建标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帮助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特”产业发展布局,扶持农户发展种养植业,帮助农户寻找致富新路子,促进农民增收脱贫。
 
强化督查,规范操作,健全“五个制度”
 
  工程进度周报制。以村为单位,对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由村干部每周进行户户见面指导,乡(镇、街道)危改办每周开展一次技术巡查,县、乡明确专人对工程进度、创建情况进行周报,随时掌握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进度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情况,将各乡(镇、街道)周报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点,杜绝数据失真现象。
  半月调度工作制。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半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议,认真研判,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每月督查工作制。成立了4个工程督查组,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督查、实地培训、实地指导;每月底进行总结,将月督查工作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后,由督办督查局针对各乡(镇、街道)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
  季度考核工作制。由县考核办牵头,在每季度首月初召开考核工专题会议,制定季度考核方案,细化考核内容、考核时限、考核措施、亮分标准,定期开展季度考核工作;季度考核结束后,及时召开考核工作总结会,认真总结经验、存在问题,并将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年度奖惩工作制。出台了《工作奖惩管理办法》、《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将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纳入对乡镇领导班子、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工作的重视程度。
  农村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工程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程,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村家庭经济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告别破廊倒壁、东倒西歪的土坯房,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找到致富新路子,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缩小了农村家庭经济差距,提高了农民群众幸福指数,增强了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提振了全县干部群众决战贫困、加快转型、提速赶超、推动跨越、同步小康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