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作者: 时间:2012-07-10 阅读:261
根据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威府复【2009】23号文件的通知(威府发﹝2012﹞3号)及威宁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于2012年7月2日出具的证明。决定注销威宁县经纬商贸有限公司办理的威国用(2010)第202号,威国用(2010)第2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
特此公告
威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