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作者:高胜利 卯龙艳 时间:2015-12-30 阅读:191
本报讯(记者 高胜利 实习记者 卯龙艳) 12月28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周乾、周跃宁、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禄云及县人民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张军等同志为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会议审议并投票选举张军等同志为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禄云代表市政协副主席、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所作的人事任职提请报告,提请刘洋和米良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审议并投票选举刘洋和米良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洋和米良作了任职表态发言,会议宣读并颁发了人事任命证书。
会议听取了禄云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威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威宁自治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查了威宁自治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解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提请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建议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会议名单(草案)》、《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稿)》。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