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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

群众的“和事老”

作者:冶付红 时间:2016-01-06 阅读:179


 群众的“和事老”
——记威宁公安局拘留所民警余朝军
通讯员 冶付红




余朝军在拘留所化解矛盾


  余朝军,男,51岁。威宁公安局拘留所民警,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入警26年,25年在基层派出所和老百姓打交道,善于化解矛盾纠纷。
  从客车站到火车站要多少分钟?出租车司机说要10分钟,打车的乘客说不超5分钟。为此,两人相互争吵发生撕打。被行政拘留后,两人扬言,出去后要找对方给个说法。一向擅长化解工作的老民警余朝军听闻后,耐心地组织两人进行化解,经多次化解,一方主动承担了对方的医药费用,双方握手化干戈为玉帛。一场隐形的更大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对于这类矛盾纠纷,有着26年警历的余朝军不知化解过多少桩。
  1989年,走出军营的余朝军加入公安队伍,来到兔街派出所工作。在派出所,余朝军从维护辖区稳定的大局出发,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对复杂、较难调解的各类矛盾,他及时上门调解、疏导,了解双方的意见和想法,监督、督促双方当事人按要求履行协议,最大限度将苗头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他的耐心调解下,一起又一起的矛盾纠纷得以平息。
  时间回溯到2012年12月11日,兔街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余朝军带领派出所人员赶到现场后,一边了解情况,一边联系救护车救治伤者禄某。因考虑伤者禄某家庭困难,没钱医治伤情。余朝军组织双方调解,禄某要求交通肇事者张某支付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而张某只承担医药费,不同意支付后续治疗费。调解陷入了僵局。调解不成功,禄某扬言,早晚要给张某点颜色看,双方僵持不下。为防止引发其他严重性案件,余朝军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张某同意支付禄某医药费用及后续治疗费,双方签好调解协议后,握手言和。
  余朝军介绍,很多矛盾纠纷,容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事件。有着25年派出所经历的他,总结出了一套调解矛盾纠纷的经验,那就是要公心、细心、耐心、用心。
  2012年2月7日晚,赫章县禄某等10余人与兔街乡支某发生矛盾纠纷,混乱中,支某的奶奶李某某不知被谁打伤。案发后,兔街派出所一直调查此案,因缺少充分证据,相关嫌疑人未被逮捕。而被打伤的李某某共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均是贷款所得。看到李某某困难的家庭,余朝军决定即使案件尚未查清,也要先帮李某某解决医药费。他多次往返赫章和威宁,反复组织双方调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它人都认为此案无法调解,可余朝军没有放弃,他将李某某家属及禄某等人请到一块吃饭,在饭桌上一谈就是深更半夜,经过多次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某某的医药费解决了,双方的矛盾冲突也化解了。
  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不可小觑。有些刑事案件,甚至命案都是由小矛盾小纠纷酿成的。面对矛盾纠纷,余朝军总是千方百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据了解,余朝军入警26年来,调解各类矛盾1100余起,化解可能引起刑事案件的纠纷340余起。
  如今,群众亲切的称余朝军为“和事老”,乡里邻里有什么纠纷调解,总喜欢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