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全面实施医疗 责任保险统保工作
作者:马关响 时间:2016-01-06 阅读:152
本报讯(通讯员 马关响) 近日, 笔者在县卫生计生局了解到,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已经开展,按照关于做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要求,转发了《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实际根据省各项要求全面做好统保工作和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据悉,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是为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该险实行统一投保时间在2016年1月31日前,文件要求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政府公立医院完成全部投保,可同步组织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政府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参保。2016年6月完成政府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投保,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参加投保。目前该局已经全面着手统保工作,为给后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