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稽查税款385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6-01-06 阅读:162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自治县国税局稽查部门获悉,2015年度,该局向税收违法行为持续“亮剑”,全年稽查查补税款达385万元,严厉打击了税收违法行为,全县税收秩序明显好转。
据了解,县国税局为持续加强与地税、公检法、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先后对炼焦、交通运输、食品饮料制造等行业的21户纳税人进行了税务检查。检查组充分运用电子稽查技术,采取解剖式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大量调查取证,用企业的销售情况与取证情况进行对比,并充分收集银行、工能、车站等第三方数据,同被查企业的数据比对,核实有无销售货物不申报、少申报缴纳税款的情况。同时,该局稽查部门还完成了县纪委等单位转办和委托的发票协查案件多起。
截至2015年年底,县国税局稽查部门所查补税款已入库385.44万元,其中增值税96.14万元,企业所得税205.41万元,税收滞纳金75.59万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3.05元,罚款5.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