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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2

依法履职促发展 关注民生构和谐

作者:李文彦 刘军林 时间:2016-01-12 阅读:228


 依法履职促发展 关注民生构和谐
——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掠影
通讯员 李文彦 刘军林


2015年,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在威宁召开。


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象鼻岭水电站建设情况


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草海综合治理情况


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草海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座谈会


人大代表听取民生实事及相关情况报告座谈会


刘青松与群众共商发展大计


人大代表为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



 

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寄予的重托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自治县委的中心工作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思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改进方式、强化监督,在立法、监督、任免、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为威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族立法结硕果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把严守底线、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责任,不断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行使民族立法权,切实发挥地方性法规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1992年9月17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我县的民族立法工作蹒跚起步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总结,找到一条民族立法工作的正确道路: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紧接着,一系列单行条例相继诞生。2000年9月22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批准施行;2002年7月30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批准施行;2010年3月31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条例》批准施行;2011年3月30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批准施行。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抢抓机遇,严守发展和生态这两条底线,《威宁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经过13次修改、完善,经自治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省十二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于2015年8月1日公布施行。
  这些条例的制定出台,符合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为依法治县进程的顺利推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监督工作出实招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反映集中的焦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打出监督“组合拳”,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实招一,深入调研。无论是在机关、学校、企业、厂矿,还是在乡镇、村组和农户家中,我们时常都会看到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身影。他们亲切地与群众交谈:“你家几个孩子读书?收成怎么样?有什么困难?……”通过调研,形成了查找问题准确、分析原因透彻、意见建议管用的调研报告,为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奠定了基础。
  实招二,审议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最常用的监督方式。“我提几点建议”,“我谈点看法”,“这项工作还有些不足之处”……这是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我们经常看到的场景,常委会委员纷纷发言,提建议、谈认识、找不足、查原因、谋对策,气氛严肃而不紧张、场面活泼而不混乱、感情真挚而不抵触。通过几年的努力,人民群众合医报销难的现象少见了,婚姻登记不再往县城拥挤了,城乡低保提高了……党和政府一系列的惠民政策较好地落实了。
  实招三,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不辱使命,切实肩负法定职责,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机关、下农村、入社区、到企业,查资料、看实地、访群众、搞座谈、听汇报。几年来,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义务教育法、消防法等近百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威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实招四,监督履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监督。监督方式得到了创新和延伸,实现了由监督事到监督人、由监督部门到监督个人的拓展。仅2015年,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8名局长(主任)、人民法院4名副院长、人民检察院3名副检察长个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让报告人红了脸、出了汗,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高效履职。《人民代表报》、《毕节人大》等报刊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另外,还对政府的人口计生、合作医疗、高中教育、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饮水等重点工作开展工作评议20多场次,促进了民生改善,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
  实招五,跟踪督促。重监督、轻落实,往往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通病。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狠下决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在着力提高审议质量的基础上,建立了决议、决定跟踪督促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形成监督工作新常态,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定期进行跟踪、督办。重大事项,常委会主要领导率先督办;重点事项,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一般事项,委室负责人跟踪督办。通过跟踪督促,推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如:少数民族学生就学得到了保障,医疗废弃物处置逐渐规范,食品安全得到了重视,县城设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趋于平稳,社会治安更加好转等等,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
  据消息人士透露,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今后还要动用两招——开展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启动专题询问。
 
★★重大决定有突破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监督法》、《贵州省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着眼于抓大事、议大事,着重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着力于改进方式、务求实效,认真履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职责。近几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及人事招聘、大额度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建设贷款等事项逐步纳入重大事项决定范畴。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特岗教师、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县城总规、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普法规划、区域变更等73个重大事项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0多名,贷款13.68亿元。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展有关重大决策进行了依法审议和批准,促进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人事任免增亮度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严格执行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履行职责、执政为民的使命感,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2015年10月28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在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交流发言,他们采取的“注重沟通协调,增强人事任免的‘亮度’;强化任前教育,拓展人事任免的‘宽度’;把好干部‘入口’,严守人事任免的‘尺度’”等措施,在会场上引发了雷鸣般的掌声。
  2015年,依法任命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5名,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庭长9名、审判员10名;依法免去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名,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庭长1名、副庭长4名、审判员7名;依法补选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代表工作添举措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不断丰富代表工作内容,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措施一,加强学习培训。近几年来,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外出学习、考察交流等方式,培训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9263人次,代表履职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措施二,督促办理落实代表议案建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常委会领导牢头督办、各委室分类促办、纵横沟通交叉协办等方式,认真督促办理落实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2012年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96件,全部转办、交办、督办,办复率达100%。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加强督办,跟踪问效,切实把代表建议办出质量,使人大代表满意、全县人民满意。
  措施三,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根据《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每位常委会委员联系2名县人大代表,促使常委会委员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服务选民,主动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
  措施四,开展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认真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近年来,开展集中视察15次,专题调研21次。2015年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按照自治县委的要求,邀请部分驻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部分驻威市第一届人大代表,组织部分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和部分乡镇人大代表,于2015然后6月16日至26日,就草海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了集中视察活动。通过集中视察,提出了关于草海环境污染治理、违章建筑整治、法律法规执行三个方面14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草海综合治理出谋划策,促进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
  措施五,晒晒履职清单。为了让群众监督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完善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将全县39个乡镇(街道)分为8片区,组织开展了代表履职座谈,晒出了代表履职清单,让人民群众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通过座谈,积极引导、促进了人大代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愿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反映民意,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切实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人大论坛》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信访工作助和谐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积极参与全县信访接待和维护稳定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2年以来,接待来访群众1256人次,收到人民群众来信288件,已全部转办、交办、督办。同时,常委会领导还通过在信访大厅接访、到基层下访等方式,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切实帮助群众和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全县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自身建设渐加强
 
  加强作风建设。2015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威宁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展了专题教育,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加强和改进常委会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远学焦裕禄、近学文朝荣”结合起来,切实把践行“三严三实”转化为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的自觉行动。
  健全履职机制。近年来,不断健全完善了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任前表态和发言制度、学习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接待制度、出差审批管理制度等26个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按制度有序开展。
  加强舆论宣传。仅2015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实践的宣传。积极组织向《人民代表报》、《人大论坛》、《贵州民族报》、《毕节人大》、《威宁每日新闻》等报刊投稿109篇,采用53篇,人民代表网、威宁电视台、威宁网等网络媒体宣传报道人大工作166条,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
  2015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全县人大系统现代通讯技巧培训班,邀请《人民代表报》贵州中心主任秦辉来威宁开展了相关知识培训。成功承办了全国部门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三次会议,积极参与渝黔湘鄂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接待国家、省、市和兄弟县(市)人大来威宁考察调研23批257人次,展示了威宁经济社会发展新景象。
 
★★服务中心助发展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没有把自己视为旁观者、局外人,而是主动作为,积极为县委分忧,为政府解难,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监督岗,以刘青松为班长的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亲自戴上监督员袖套,梳通车辆、指挥行人、打扫卫生。在土坯房(危房)抗震改造现场,他(她)们一会儿看现场,一会儿访群众,一会儿听汇报,对工作进行把脉,出谋划策。在荒山绿化造林点,他(她)们亲自挖土坑、栽树苗、浇清水。在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现场,他(她)们顶风霜、冒雪雨,要么耐心地动员群众搞拆迁,要么认真督促施工单位重质量,要么仔细叮嘱安全事项。这些例子不胜枚举。他(她)们还认真开展了遍访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贫困户、同步小康驻村、“双百双助”活动,参与和配合做好全县能源建设、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征程已开启,决战贫困的号角已吹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好了冲锋的准备。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表示:将团结带领机关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总体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以经济转型升级、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 “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