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作者: 时间:2016-01-20 阅读:136
■兹有刘佳欣(身份证号:522401198406260047)不慎遗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收费票据(票据号:014122315,金额:陆仟陆佰肆拾捌元贰角肆分〈¥6648.24〉)及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结算核准拨付单一份(结算日期:2014年11月24日,就诊序号:141124100056292564,财务接口流水号:100000002351995,金额:陆仟陆佰肆拾捌元贰角肆分〈¥6648.24〉)。特声明作废。
■兹有威宁县观风海镇项宣砖厂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字样为 “威宁县观风海镇项宣砖厂”。特声明作废。
■兹有遵义静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威宁飞龙阳光城大酒店服务楼不慎遗失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许可证,核准号:L7097000027802,账号:2823010001201100063941。特声明作废。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