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作者:高宇 李玉荣 时间:2016-01-28 阅读:174
本报讯(通讯员 高宇 记者 李玉荣)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民族记忆的背影”。威宁采取六举措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其保护工作的宣传,普及保护知识,丰富“文化遗产日”活动内容,提高干部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扩大对外宣传,从而提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鼓励各种各样的传承方式。鼓励个人、家庭、群体传承及学校教育传承方式,对传承人进行生活和其它补贴,并要求他们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工作。鼓励他们带徒学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
大力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各种民族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民间艺术比赛、农民文艺汇演、民间工艺品大赛等活动,为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展示舞台,不仅提高艺人的积极性,还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民族民间文化的魅力和深厚内涵,进一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达到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的目的。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整理建档,形成资料库,利用音像等多媒体手段进行记录,利用光盘等存储介质建立数据库进行保存。
加强项目调查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调查工作,把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为各级名录。
争取让全社会参与。采取成立民间协会等群众性组织,把一些有共同知识、技能、爱好的群众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