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深入推进“四种形态”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县纪委 时间:2016-02-01 阅读:197
本报讯 1月27日,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县深入推进“四种形态”工作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德宏对全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再次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对参会人员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知识的知晓率进行测试,并采用多媒体开展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业务进行培训,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的科学内涵。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威宁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召回管理办纪(试行)》、《威宁自治县乡镇(街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考核办纪(试行)》层层贯彻执行。对启动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的乡镇(街道)要进行问责。要明确目标,注重工作重点切实开展好“四种形态”工作,要紧紧抓住“常态”不放,正确把握“大多数”,要坚决惩处“少数”和“极极少数”。要规范管理,运用好相关制度和机制作保障,在问题发现、研判、组织实施中必须规范权限、权力的运用,达到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评成常态,抓早抓小治未病,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成大多数,违纪必究下猛药,违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少数,着力遏制重惩必严违纪涉嫌违纪立案审查成极极少数。要做好保密工作,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运行中的平台管理,前台和后台必须是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对平台上相关表册数据材料,出现泄密者纪委监察局对其实行严查重处。
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好王岐山同志提出的“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是纪委的监督责任,更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必须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着眼全县党员这片“森林”,抓早抓小,通过谈心提醒,诫免谈话,组织处理和党纪轻处分等措施,修枝剪叶,教育挽救有违纪苗头和轻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动辄则咎,坚守纪律底线,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要注重教育监督护“森林”,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树”,注重快查快结拨“烂树”,真正达到既严肃惩处又教育震慑的目的,进一步增强纪律审查的政治效果。(县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