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新一轮减费新政实施
作者:彭乾 时间:2016-02-23 阅读:183
威宁新一轮减费新政实施
每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本报讯(通讯员 彭乾) 日前,笔者从县国家税务局获悉,国家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后,相关惠民政策给全县各行业带来了切实的好处。
据悉,国家减费新政规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减费新政,是国家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社会各行业的发展以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县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减费新政实施后,给全县从事货物销售、餐饮、旅店、建筑等各行业的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预计全县每月为各行业群众减免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00万元左右。
威宁从事百货批发的个体户王先生笑着说:“以前我的店生意较好,每月销售额3万元,每月要交900元的增值税,按增值税的2%、3%还要交18元的地方教育附加和27元的教育附加,新的政策后,我每月要少交45元的费,对我们做小生意的来说减轻了不小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