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四项措施积极做好创业就业工作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6-02-24 阅读:174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2015年以来,威宁认真分析就业形势,深入实施相关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有效推进了全县创业就业工作的较快发展。
推进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加强对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城镇新增就业统计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统计工作,推进就业工作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考核制度、督查制度,推进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
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录入。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威宁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启动会。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相关统计人员要进村入户,掌握现状,不留死角,把真实、可靠的信息录入系统,强化宣传,实时督促检查。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调查工作基础调查基本完成,录入工作完成14.29万农村劳动力。
引导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民营企业服务年”、“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现场招聘活动,为用工企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搭建求职平台。加强与发达地区企业的劳务协作,拓宽城乡劳动者就业渠道,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工作环境好、福利待遇高的企业就业。通过树立创业就业典型、认定创业示范点,开展创业故事宣讲、创业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营造“人人想创业、人人敢创业”的良好氛围,实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新机制。利用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为契机,收集创业项目,成立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召开返乡人员代表座谈会,邀请回乡创业成功人士交流创业经验,倾听回乡人员的创业愿望和期盼,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创建1个“威宁创业就业服务”微信服务平台,印刷《民生之路——威宁创业就业风采》1000册,利用平台发布就业咨询、开展创业典型宣传等服务。
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5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035人,与上年同比增长4.47%;完成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26713人,同比增长15.69%;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410人,同比增长17.79%;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629人,同比增长25.01%;城镇登记失业率4.12%,控制在4.2%以内;职业技能培训52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