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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7

市文明办慰问全国劳模耿陆芬

作者:李邦银 时间:2012-02-27 阅读:383


  本报讯 2月23日,市文明办主任李丽一行到我县看望慰问全国劳模耿陆芬,并向她发放了慰问金及慰问品。
  耿陆芬系我县石门乡新龙村人,现任高潮村党支部书记。多年来,她带头发展种养殖业,带领村民致富,使穷山村发生了天翻天地覆的变化,被当地群众称作富民强村的“领头雁”。2005年5月,耿陆芬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劳动模范,2010年5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慰问中,李丽与耿陆芬亲切交谈,并叮嘱她有困难要向党和政府反映,对她为发展当地经济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同时希望耿陆芬要一如既往地弘扬劳模作风,传承劳模精神,立足自身岗位,创新发展思路,积极带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当天,李丽亲手将10000元劳模慰问金及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发放给耿陆芬。 (本报记者 李邦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