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作者:李才维 时间:2016-03-01 阅读:204
本报讯(通讯员 李才维)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关注环境保护问题,选准重点、顺势而为,通过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和荒山绿化与退耕还林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开展草海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集中视察,审议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专项报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实践者,全力助推生态环境建设,让山更青、水更绿。
为了让山更青,2015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荒山绿化与退耕还林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提出了要“全面推进生态体系建设;注重因地制宜,确保工作实效;切实加强森林管护;切实保障苗木供应;切实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资金拨付问题”等书面意见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促进工作的落实。2015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督促、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形成严管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有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树立打击违法犯罪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千方百计摸排犯罪线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领域的违法犯罪;进一步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和自身的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检察的工作职责,发动群众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等书面意见交县检察院办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落实。
为了让水更绿,2014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全县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要着力加大对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着力加大乡镇、环保、水务、畜牧、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力度;要着力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要着力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综合治理”等书面意见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促进水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2015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草海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了集中视察。通过集中视察,提出了“要加快违建户疏导力度,统一规划,引导危房户集中建房;要严格贯彻执行《草海保护条例》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草海环境进行严格监管;要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对草海环保相关要求进行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大众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完善城区污水一二三级收集管网系统,并在上中游排放量较大且水质较差的区域通过分段式收集,采用‘分户预处理+污水处理+人工湿地’的方式进行截污处理,同时对草海进行适度补水,坚决防止城市的拓展和产业的发展对草海带来新的压力;要加大执法力度,组织环境监察等部门对草海周边所有的洗车、修车场所进行调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流入草海;要建设环海污染物生态隔离带,实施湖滨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书面意见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加快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步伐。
201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考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威宁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修改和《威宁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草海保护条例》经2013年7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于2013年8月5日公告施行,《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经2015年5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于2015年8月1日公告施行。两个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为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