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2-07-18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威宁机场预选址(马脚岩场址)范围内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2-07-18 阅读:433


  威宁机场建设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全县上下举目关注,百万各族人民热诚期盼。加快威宁机场建设步伐是推动威宁经济社会后发赶超、超常规崛起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要积极支持威宁机场工程建设,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服好务,特别是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为威宁机场施工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自公告之日起,威宁机场预选址(马脚岩场址)范围内禁止出现新的建设行为,具体范围包括:东起草海镇新林村陈家坡,南至草海镇陕桥村清水沟一带,西南为草海镇塔山村小屯子谷地及九台寺,北面为塔山村与赵山村交界区域,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1.2公里。
  上述范围内,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若有违反,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