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抓实生态建设显成效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6-03-04 阅读:183
本报讯(通讯员 李际龙) 2015年来,威宁牢固树立生态是“底线”,也是“红线”的理念,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基础,抢抓“绿化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机遇,多措并举推进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坚持重点引领,林业建设取得新突破。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定位,高标准建设,制定完善了全县林业项目建设实施规划,对绿化面积、布局安排、树种选择、花草种植实行统筹安排,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区域具体。重点实施毕威高速沿线、内昆铁路沿线、326国道沿线、威水线102省道、草海北坡以及示范小城镇等山体植被恢复,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绿化水平。完成毕威高速威宁段绿化8201亩,内昆铁路威宁段绿化400亩,威水线102省道绿化1450亩,迤那、二塘小城镇建设绿化6200亩,盐仓镇乌江源绿化3699亩,环城绿化1000亩,草海北坡绿化900亩等。全县共完成造林28.0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31%。
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生态环境建设得到新改善。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在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近期效益与远期效益的关系的同时,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森林的多功能效益,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完成2014年中央投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3万亩,治理石漠化24.19平方公里;落实森林管护243.43万亩,其中国有林8.43万亩,地方公益林127万亩;完成2013年天保公益林建设2.2万亩自查。
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打击森林资源破坏力度得到新加强。对现有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林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或未批先用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存在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的地方,在纠纷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林木,不得占用林地。严格实行采伐林木公示制度。把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采取加强巡逻、接到举报迅速出击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县共立林业行政案件 91起、查处91起;立林业刑事案件16起,办结16起,达到了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守住生态底线、保住青山绿水的目的。
采取种管结合,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得到新提高。种好是前提,管好是关键。坚持建管并举的原则,把绿化建设、绿化管理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做到建一片、活一片、绿一片,不断巩固发展绿化成果。坚持实行林业资源管护机制,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不断加大林业资源管护投入。近五年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878万元,用于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及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工资补助,切实提高管护水平。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防治方针,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防、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处于安全状态。开展云南木蠹象和云南松切梢小蠹的防治工作,启动第一代松叶蜂的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承载率严格控制在2‰以下。